以房养老被指政府“算计”老百姓房子 官方紧急表态

2013-09-24 09:02 浏览人数:1314次 来源:新京报

与将要试点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相比,这个模式不改变房屋所有权。

按照设计,老人与中介机构签订协议,出租自己房屋,租金直接给养老院。老人可选择是按年还是按月收租金。这样的操作模式,被认为“符合传统价值观念”。

日前,记者致电寿山福海养老院,工作人员表示,“养老房屋银行”项目只是在养老院刚开业时尝试过很短的一段时间,由于效果不好,早已结束,与中大恒基的合作随之终止。她还表示,当年,只有少数几位老人通过此种方式入住,目前,这些老人均已离开。养老院床位现在紧张,老人只能以全款支付方式,排队入住。

而中大恒基公司经营管理部经理薄滢则在近日向媒体表示,当年,“养老房屋银行”只在公司公主坟片区约五六个门店试行,推行不到半年时间,试用的人数不到10个。“此事不了了之。”

“老人心里有抵触,是试点难以推行的主要原因。”在薄滢看来,不少老人舍不得把房子给外人住,并要求保留屋里的所有老设备。这样的要求又与租房人想法抵触,导致房屋中介维护打理成本加大,收益不理想。

谈起这段不成功的尝试,北京市民政局李红兵认为,老人对这种个案的商业运作模式缺乏信任,“当年只有一家租房中介公司和一家刚开业的养老院直接参与,覆盖范围很小,在租价评估、服务水平上,都难以建立公信力和吸引力”。

“之前各地的试点,都没有考虑老人对房价上涨的预期”,李红兵说,要扭转“以房养老”在中国的颓势,必须确保对房屋有一个合理的价值评估。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不能作为直接参与者。

“即刻变更产权害怕房子卖亏”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上海、南京、杭州、哈尔滨等地也有相关试点,模式均不相同。

2007年年中,拥有政府背景的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以房自助养老”的模式。65岁以上的老人将自己名下房产卖给公积金中心,可一次性收取房款;该房屋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再返租给老人,租期由双方约定,租金与市场价等同;老人可按租期年限,将租金一次性付与公积金管理中心。

然而,沪媒报道,2010年,“以房养老”上海试点早已停止,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无恢复时间表”。

最近一年,华东师范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教授汪荣明指导学生,专题调研“中国反向抵押贷款养老”模式。当年京沪“以房养老”试点失败原因,也是调查内容之一。

课题组发现,上海“以房自助养老”项目初期咨询者众多,但是真正申请试点的对象仅是个位数。项目失败的主要原因,汪荣明和学生们分析认为,“大多数老人不能接受签约的时候就变更房屋产权”。

家住上海普陀区的张女士,不接受的原因是“担心房价上涨”。

从2007年到2013年,张女士名下的老房子市价翻了几番,“要是当年卖给公积金中心,亏掉了。”

此外,“南京试点”也广被报道。2005年4月,南京汤山留园公寓试水“给我房子、替你养老”业务。拥有60平方米以上产权房、年满60岁以上、无儿无女无亲戚的孤寡老人,可自愿将房产抵押给老年公寓,并入住老年公寓。老年公寓把老人的房子出租,用于缴纳养老费用。老人去世后,房屋产权归老年公寓所有。

两年后,当地媒体的调查却称,该公寓只有4名老人入住,留园老年公寓即将进行工商注销。

日前,记者按照2007年该老年公寓在网站上留下的电话与之联系,不是无人接听就是关机。

汪荣明带领的课题组分析,这个方案的限制条件过于苛刻,机构公信力不够,很多老人不敢把房产交给民营机构打理。

其他城市试点也遇到了类似问题:客户过少。如今,都已基本销声匿迹。

“试点成功需政府引导给优惠”

以往的失败经历,让不少人对未来将开展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产生悲观情绪。

目前,新的试点方案尚未出台。

孟晓苏认为,如果这次想要试点成功,保监会首先要同意“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作为一个保险产品。政府也要给一些优惠政策,比如给老人免税。(入保后每月从保险公司处获得的收入,正常情况应交税)。

再比如,老人越高寿,领取的养老金就会越多,政府也可以通过一些“高龄(保险)补贴”,鼓励保险公司对高寿老人“管到底”。

李红兵则建议,今后,“以房养老”可借鉴新加坡模式,由政府引导,给出优惠政策,或购买服务,吸引更多公益组织参与。

而在“以房养老”这一话题逐渐升温之时,有专家提醒,让老年人安度晚年,不能把眼光局限于养老金数目、模式上。

去年全国两会,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郑功成,接到一位老人的电话,希望他呼吁养老金再涨一点。郑功成说,这位83岁的北京老太太,每月能拿2870多元退休金,但因生病住院,需长期护理,还是捉襟见肘。

老年人晚年有高昂的医疗费用等支出,只依靠基本养老金,根本难以承受。“中国各级公共性财政投入,更应向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养老服务产业倾斜。”郑功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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