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限购、房产税试点双扩容“落靴”

2013-02-21 09:55 浏览人数:1818次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政策措施摘要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制定并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

●严格执行限购,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

●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

楼市上涨预期愈演愈烈,国务院明确释放调控政策不动摇、力度不放松的信号。

昨天,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五项措施,房产税扩大改革试点范围是一大焦点,同样值得关注的是,或许会有更多城市加入限购队伍。

这些政策举措被视为扭转“涨市”预期的及时举措。值得关注的是,这是本届政府举行的最后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统计发现,本届政府234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涉及楼市调控议题的至少有15次。

房产税扩容“不下猛药”

连日来,关于楼市调控加码的说法密集出现,其中,关于多地出台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以及上调二套房首付和贷款利率的传言,在前日杀跌地产板块。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称,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短期内热点城市和中心城市住房供求紧张格局难以根本改变,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

会议要求的“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体现在了“国五条”的政策内涵中。其中,屡次触动市场神经的房产税改革预期有了明确的政策信号。

会议提出,要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011年1月底,房产税试点在上海、重庆启动。两年来,试点范围扩大之说不绝于耳,其中湖南、湖北、广东等地的多个城市都被传出纳入了试点范围。

不过,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上月公开表示,国税总局正在研究制定房产税扩大试点的范围,但目前要提出一个完善的方案还有难度。

1月1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财政部调研时表示,从中长期看,有两项重大的税制改革要认真研究。其一就是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逐步建立起覆盖住房交易、保有等环节的房地产税制,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这一表态当时被一些分析人士解读为,近期内难以推出房产税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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