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申报拟列入立法规划 早在18年前已提出

2012-12-29 09:51 浏览人数:1562次 来源:京华时报

但是,林喆并不赞同现在制定财产申报法,她认为,有关财产申报的相关举措可以利用现有的法规资源增加几个关键环节来达到完善预防腐败的效果。而对于财产申报法,林喆则认为需要一并纳入到反腐败法中制定,不需要专门制定。

“我们现在能管住干部的就是两个规定,党政领导干部收入申报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暂行规定。”林喆称,“但是这二十年来,几乎没有一个贪官是通过这两部条例发现出来的。不能发现问题的规定,是存在严重漏洞的,反而起到袒护贪官的作用,它们的存在只能年年证明干部是廉洁的。”

因此林喆提出,需要在现行相关条例规定下,增加审核、公示、考核、惩治等环节。

林喆提出,要对干部申报的财产进行审核,审核组由纪检部门、本单位的财务部门、附近的银行和群众代表组成。

公示环节在现行的情况下要进行同级公示。“科级干部在科级干部内公示,领导班子成员在领导班子内部公示,同级的收入和机会容易发现问题,同时同级之间存在竞争也容易举报问题。”

@记者观察

在艰难中推进曙光依稀可寻

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已连续七次在全国两会上提交议案:建议制定公务员财产申报法。相关部门陆续回复他:“制定财产申报法条件尚不成熟”“全面推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尚存在一定困难”“适时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建议”。

韩德云“执着”的议题是全国百姓都在聚焦的热点话题,而官方的回复也反映了这些年关于财产申报立法举步维艰的历程。

从2009年初新疆阿勒泰宣布实行官员财产公示,到近日广东纪委宣布将选择两个县区试点官员财产申报公开,我国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地方探索,已有4年之久。但大量的试点仍在谨慎探索中。

实际上,财产申报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的议事日程已有18年。早在1994年,《财产申报法》被列入八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中的第二类,属于研究起草、成熟时安排审议的项目,由监察部负责具体研究起草工作。但由于“客观条件不成熟”而未提交审议。

今年韩德云得到中纪委的答复是:“已着手起草建议稿,加快起草进程,将及早将《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

如今,备受关注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又有了新进展。官方和民间在惩治腐败问题上达成了前所未有的共识,推进财产公示似乎看到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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