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暂行)》1.1起正式施行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完善既有多层住宅的使用功能,推进既有多层住宅适老化改造,提高小区宜居水平,近期我市出台《常熟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暂行)》,对我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提供政策依据。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未设电梯的四层及以上(不含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非单一产权住宅。 实施原则 遵循“业主自愿、政府指导、因地制宜、保障安全、有序推进”的原则进行建设和管理。 增设电梯应满足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等各类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减少对小区环境的影响,保持电梯整体立面外观与小区景观的和谐统一。 亮点一 业主为责任主体 增设电梯以房屋单元为单位进行。本单元出资业主为增设电梯项目的建设主体,负责内部协商、施工申报、设备采购、工程实施、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并推举1名业主代表作为实施主体,也可书面委托具有建筑设计、施工或安装资质的企业、电梯企业等代理相关工作。 亮点二 各部门各司其职 属地政府 负责增设电梯项目的推进协调工作,主要包括政策宣传、业务指导、纠纷调解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住建局 负责市增梯办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增设电梯的政策和工作机制;负责指导土地施工管理;负责指导涉及人防工程的管理。 资规局 负责增设电梯中队日照间距和最小建筑间距计算的指导工作。 财政局 会同住建局制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应急局(消防部门) 负责增设电梯中对消防救援要求的指导工作。 水务局 负责指导增设电梯涉及雨污水管的迁改工作。 市场监管局 负责增设电梯安装过程中的安全监察工作。 省特检院常熟分院 负责增设电梯安装过程中的监督检验工作。 管线运营单位 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管线运营单位负责管线迁改工作。 亮点三 业主出资政府补贴 业主共同出资 增设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费用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根据所在楼层、面积等因素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 政府实行补贴 增设电梯所需资金(包含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管线迁移等),政府按一定比例实行补贴。 常熟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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