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广告新规2月1日施行 禁止承诺学区房
“买房就能上××小学”、“距xx仅30分钟”、“即买即租,投资回报率高达12%”……从2月1日开始,这些曾经在售楼广告中频繁出现的话不能再使用了。另外新规明确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1、房产销售禁止承诺学区房和户口 将楼盘与名校“捆绑销售”是开发商常用的招数之一。为了孩子的教育着想,家长往往会狠心接受比周边高出一截的房价。但在实际情况中,不少家长遭遇了“伪学区房”,距离名校虽近却进不了名校,或者买房之初广告里承诺的配建名校始终不见踪影。 从2月1日开始,除了不能出现与升学有关的内容,房地产广告中也不能再出现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等承诺。新规明确指出,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2、项目示意图需用恰当比例 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标示项目位置,也是房地产广告中禁用的内容之一。比如,楼盘广告中经常出现的“毗邻xx商业综合体”、“距武林广场仅30分钟”之类含糊不清的描述,将被禁止,以避免引起购房人的误解。 按理说,开发商标出楼盘地理位置,能让消费者更方便地了解是否满足自己购房的需求。但开发商往往用简单示意图来标示,比例严重失当。对此,新规中明确,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 3、广告价格需明示有效期限 新规还规定,房地产广告中提到面积时,应当标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且不能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的内容,也属于禁止之列。此外,广告中如果提到了价格,应当清楚标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并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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